居住生活 & 学生住房

保单号码: 12.3

政策部分: 学生事务

修订日期: 2024年9月18日


1.  政策声明

居住生活 & 学生宿舍是理大的附属事业. 本政策建立了学生在校内住宿的规章制度.

2.  住房需求

  1. 一年级和二年级的学生必须住校. 一年级学生必须住在公共宿舍.
  2. 二年级学生可以选择住在宿舍,以满足他们第二年的校内生活要求, 上部分住房, 或者兄弟会/姐妹会的房子.
  3. 未满20岁的转学生也必须在校住满一年以上.
  4. 大三学生、大四学生和研究生的住房是有限的.

3.  例外情况及特别需要

  1. 所有的全职, 一年级和二年级的学生必须住在校园里,并购买膳食计划. 通常,这需要四个学期的实习,不包括夏季学期. 宿舍生活主任 & 学生宿舍可以允许一年级学生例外,也可以根据经济需要豁免转学生住在家里, 医学原因, 或者个人困难.
  2. 有特殊住房需求的学生,包括残疾学生,应该联系新大 残障设施 & 成功策略办事处("达斯") 关于他们的情况. DASS确定住宿资格,并相应地通知住宿生活和学生住宿. 住房工作人员与学生一起调整设施以满足特殊需求. 对为行动不便的学生修改房间有疑问的学生, 如有听力及视力需要,可联络RLSH查询.

4.  联系

学生如对此政策有疑问,可致电214-768-2407与RLSH联系.


修改后: 2024年9月18日

采用: 一九九四年六月一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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